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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眼6月了,你工資里是否多了一筆讓你倍感清涼的高溫津貼呢?
如果你在浙江工作,高溫津貼有多少金額呢?
我們在整理了相關政策的同時,還針對高溫津貼熱點問題進行了解讀。一起往下看~
1、浙江高溫津貼政策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企業夏季高溫津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從2018年6月1日起:
★企業職工夏季高溫津貼標準調整為:室外作業人員每人每月300元;室內作業人員每人每月200元。發放時間為4個月(6月、7月、8月、9月)。工作性質在室外與室內來回流動交替或主要作業時間在室外,以及高溫爐前作業的,視同室外作業。
★夏季高溫津貼不包括在最低工資標準范圍內。企業不得因高溫津貼增加而降低勞動者工資。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企業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企業在發放夏季高溫津貼的同時,應繼續做好工作現場清涼飲料的供應。
2、16個相關問題解讀
對于高溫津貼,你心里可能還存在一些不明白的地方,我們整理的這16個熱點問答,應該能解答你大部分的疑問:
1、什么是高溫津貼?
高溫津貼也即是我們常說的高溫補貼,是指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的,依法享受崗位津貼。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含35℃)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并納入工資總額。
2、發放的高溫津貼是否需要計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高溫津貼不屬于免納個人所得稅的范圍,所以,高溫津貼是需要計稅的。
3、當月離職的人員,高溫津貼需要發放嗎?
我們認為,離職員工離職前的高溫津貼仍應發放。
4、職工當月未出勤,能否扣除相應的高溫津貼?
職工當月未出勤能不能扣除相應的高溫津貼,這在我國勞動法律中沒有做出明確規定。在法律并未明確規定的情況下,我們只能依據合理性來做出判斷。
如果職工整個月未出勤,也就等于未在高溫環境里的勞動,那么,不發當月高溫津貼屬情理之中,當然最好能在公司考勤規章制度中進行約定。
5、用人單位是否能因發放高溫津貼降低工資?
不可以,《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明確規定,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且高溫津貼屬于額外的崗位津貼,不包含在最低工資標準之內,不可以因發放高溫津貼降低工資。
6、氣溫超過40度的高溫天氣,可以放假嗎?
根據《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規定: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且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 37℃以下時,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期間從事室外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并不一定是放假的意思。而且,如果你是室內工作者,那就更不符合了。
7、除了高溫津貼,勞動者還有其他哪些高溫福利?
根據《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為從事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提供防暑降溫飲料和必需藥品,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防暑降溫飲料和必需藥品,防暑降溫飲料和必需藥品不得充抵高溫津貼。
8、針對高溫天氣時的戶外作業,政府還做出了哪些規定?
根據《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規定:
40oC以上:停止戶外露天作業;
37oC--40oC:戶外露天作業累計不超過6小時,且12時--15時期間暫停露天作業;
35oC--37oC:輪休作業,不得安排戶外露天勞動者加班;
特殊情況(如應急搶險):做好相關人員的防暑降溫工作,做好相關人員中暑的應急準備工作。